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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去年借给朋友人民币38万。他用自己的房产做抵押,但是还款期已经过了。他不仅没有还贷,还跑了。既然用房子抵押的贷款无法偿还,我作为债权人,是否可以住在他抵押给我的粗糙的房子里,把借给他的钱以租赁的形式作为租金,慢慢扣除?如果有,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谢谢!不好意思,我去年借给朋友人民币38万。他用自己的房产做抵押,但是还款期已经过了。他不仅没有还贷,还跑了。既然用房子抵押的贷款无法偿还,我作为债权人,是否可以住在他抵押给我的粗糙的房子里,把借给他的钱以

债权债务 2020-10-04 01: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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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贷款偿还义务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即在担保金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形式的,视为连带担保责任。
      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即生效,但不动产抵押权需登记后才生效。所以,为了避免今后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情形,房产抵押必须做登记手续。
  • 房产抵押贷款有以下步骤:
    1、提出贷款申请: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提出时要说明贷款用途、金额及贷款期限。
    2、准备贷款资料: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
    3、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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