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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借了我的钱。2013年之前,他给了我一部分利息。自2003年以来,他从未对我感兴趣。我让他把校长给我。今天,明天,直到现在。几个月后,借的钱和借的日期被直接写在借方票据上,但其余的都没有写。我该怎么办?我应该带他去法院还是什么?你好,我朋友借了我的钱。2013年之前,他给了我一部分利息。自2003年以来,他从未对我感兴趣。我让他把校长给我。今天,明天,直到现在。几个月后,借的钱和借的日期被直接写在借方票据上,但其余的都没有写

票据纠纷 2020-10-04 14: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相关法律规定,借条还款日期已过,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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