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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买的二手房,没有装修,9月7日办理了停止暖气的手续,但热机在10月15日暖前没有暖房,上水后本房漏水,楼下、楼下浸水要求赔偿,这个责任是谁承担的?

综合法律 2021-11-15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看漏水的原因,如果是房屋装修设计等房屋本身的原因导致漏水或者是水管老化、管件松动导致漏水的,因承租方不存在过错,因此承租方无需承担责任。但如果是承租方存在过错的情况,如出门忘记关闭阀门等,则承租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装修的时候楼下漏水了,这个时候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应该是谁的责任,需要查清楚漏水的原因,然后双方最好进行协商,如果房屋还在保质期内的话那么就应该有开发商来进行解决
  • 如果地暖是开发商统一安装的,并且楼上的业主没有对地暖进行私改,在地暖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楼上的可以直接找物业公司安排维修,可以向开发商进行索赔。地暖的保修期各地不尽相同,可以找出您当初买房的合同附件,里面有地暖的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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