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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擅自转让或改造房屋,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合同纠纷 2020-10-05 01: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应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因承租人违约而产生的解除合同问题,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向法院起诉。
  •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违约的,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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