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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不孕,04年收养了一个女孩,但是因为发现那个女孩是丈夫的亲生女儿,所以我和他离婚了,孩子同意由他抚养。 我现在再婚了,男人没有生孩子,我能收养另一个孩子吗? 如果不是的话,我怎么解除和第一个孩子的收养关系呢?我因为不孕,04年收养了一个女孩,但是因为发现那个女孩是丈夫的亲生女儿,所以我和他离婚了,孩子同意由他抚养。 我现在再婚了,男人没有生孩子,我能收养另一个孩子吗? 如果不是的话,我怎么解除和第一个孩子

离婚 2020-10-07 09: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领养和收养是一样的,收养能使原来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之间产生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对老年人的赡养以及财产继承等问题,所以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以下材料:
    a)收养人的收养申请;b)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c)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d)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e)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f)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g)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 解除收养关系有两种方式,
    1、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2、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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