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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母亲离家4年,现在回来离婚。她想同意离婚。两个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交600元抚养费。但女方坚决拒绝在离婚协议中写抚养费。孩子被奶奶带走了,现在10多岁了。孩子起诉离婚会判给谁?

离婚 2020-10-07 14: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有孩子,对于2周岁以内哺乳期的婴儿,原则上应该跟随母亲生活。如果女方身体不健康,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的严重疾病,女方就不能抚养孩子。
    可以根据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现状,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来整体衡量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成长。建议把两个人的现状进行对比,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在诉讼中要让法官知道对方能提供孩子健康成长条件。
  • 两个小孩离婚一人一个一般无需支付抚养费了,但是还是会依据实际的支付能力以及经济收入进行衡量,所以依旧是可以要求支付的。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 两个孩子,可以让对方多给抚养费,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根据离婚协议向对方索取,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有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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