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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对象的全责任、颅内出血、血肿、嗅觉丧失、障碍鉴定能否鉴定10级?

交通事故 2020-10-07 1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车祸后进行伤残鉴定以及交通事故赔偿,具体如下:
    1、首先,等病情稳定了再去做伤残鉴定是正确的,否则会出现一些症状还没有发作,导致鉴定等级低于实际受伤害程度,这样就得不偿失了。之前接手的一个案子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2、一般损伤至少3个月后才可以评残,颅脑损伤严重的需要6个月以后,法律没有具体明确的鉴定时机的规定。法医说的3个月到6个月,是医学临床上的经验习惯,属于医学上的规定。
    3、你要及时与医生沟通,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病情会恢复。这样在评残时就处于不利地位了。我是学法律,非医学。这点你要多请教医生。
    4、评残标准请参考2002年12月1日发布并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评定》。伤残鉴定的项目有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后续医疗费鉴定、三期鉴定(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对于医嘱上写明需要二次手术的,但是你又想尽早起诉的,可以申请后续医疗费鉴定。
  • 因车祸导致头面部损伤的,需要确定伤残等级的,建议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
  • 车祸导致失明至少可达到九级伤残标准,根据我国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可知,一眼盲目3级以上则可构成九级伤残,您可以到当地伤残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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