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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人借钱给我,我不借,有支付宝和银行汇款记录,他搬家了,我只有手机号码和名字,可以还钱吗?

银行 2020-10-09 18: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您好,您借款给对方,双方之间建立了借款合同关系。
    2、如对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构成合同违约。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赔偿利息损失等违约责任。
    3、由于您只在转账记录,如果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方不出席法庭的,则法院会考虑到有可能是其他债务,可能会驳回您的诉讼请求。
    4、如确定对方不会应诉,最好以不当得利起诉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即“转账转错了”。如此,对方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则有义务返还不当得利。但不当得利是不能主张赔偿利息的。
  • 债务人在银行借钱不还的,银行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银行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要求对方偿还借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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