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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我和老公结婚之前,我公公付了一套房贷。婚后第二年,房子过户给我们夫妻,我们的名字都登记了。我老公每个月还贷。现在我们要离婚了。这个财产应该怎么划分?

离婚 2021-11-16 20: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 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
  • 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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