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和男朋友同居,怀孕了,但是男朋友发现我和前男友没有分手,同居了两天。现在分手后想还3万的彩礼。我可以不退吗?可以作为我怀孕的补偿吗?

离婚 2020-10-11 12: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 你好!同居而未婚是可以要回来的,最好是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追回,但具体彩礼钱有多少呢
  • 您好,是可以按比例来还的,请问您和您女朋友同居多长时间了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玉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