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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独资企业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合资后法人变更后再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 我下次再签了一次固定期间的合同。 不应该签订固定期间的合同吗? 如果没有固定期限合同的话,企业可以在固定期限合同上签字吗

合伙企业 2020-10-11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劳动者已经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职工违反相关法规,同样可以依法解除。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好处,也有坏处。
    一、好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终止期,在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除非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会自动终止。
    二、坏处:劳动者失去了不断跳槽增加工资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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