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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儿子买房,丈夫和妻子离婚了,女人有房子,离婚了,然后丈夫再婚了,怎么办?房子还是属于儿子的?如果丈夫离婚前有房子,而女人也支付了一定数额?男人还欠她很多债。

离婚 2020-10-11 2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一)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起诉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如果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收入、车辆和房产等,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 一般是没有的。具体可以联系
  • 女儿、儿子、你均分,除非妻子写婚内财产协议或立遗嘱,可联系我详谈,做见证。德州婚姻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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