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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房子和公司借了6万元,每月从工资中扣除1000元,没有借款从工资中扣除,我们签的是公司协议,有法人签字,没有协议,没有购买社会保险,已经扣除了4年零4个月,还有8个月是8000元,我退休了,公司扣除了我和妻子的工资8000元以上,现在公司不承认,还给我6万元你好,我买房子和公司借了6万元,每月从工资中扣除1000元,没有借款从工资中扣除,我们签的是公司协议,有法人签字,没有协议,没有购买社会保险,已经扣除了4年零4个月,还有8个月是8000元,我退休了,

保险纠纷 2020-03-16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关于房子的问题:房产证办理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确属双方共同购买的,可认定为共同财产。如您能提供证据(如购房款收据、银行转账单等)证明就更好。
    二、关于债务的问题:如证明男方所欠债务为赌债,则不受法律保护,您不需偿还。
    三、关于开店所得的问题:一般来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家庭财产经营取得的收入算共同财产。
    四、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如判决离婚,夫妻财产一般平均分割,适当照顾女方利益。如一方有过错的可少分或不分。具体得视案情和证据而定。
  • 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 赌债不仅不属于共同债务,而且也是非法的,根本就不用还,但通常都是以借条或欠条的形式表现的,上面肯定不会写是赌债,所以一般来说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但也不是说就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还是有做好的可能的。
    每一个案件都是不同的,不能笼统地给你个结论。比如说具体的数额、次数、时间、双方的关系、以及债权人与你的关系等等好多方面都会影响到将来法院是否认定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
    不知你们的是怎么写的,建议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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