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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上班时间,因为办公空间不通风,不得不把它拿到天花板上换气。第二天早上,我去办公桌重装了一下。从桌子上跳下来,摔在椅子上,去医院拍片确诊为桡骨骨折。医生请了30天假,我其实只请了13天。现在已经上班了。但是还在吃药绑膏药,这算工伤吗?谢谢!!你好,我上班时间,因为办公空间不通风,不得不把它拿到天花板上换气。第二天早上,我去办公桌重装了一下。从桌子上跳下来,摔在椅子上,去医院拍片确诊为桡骨骨折。医生请了30天假,我其实只请了13天。现在已经

离婚 2020-10-12 08: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上班时间遭到他人殴打,遭受人身伤害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因为劳动者被打属于侵权,所以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不过,因为又是在上班时间,按规定可以依法认定工伤,获得工伤赔偿。
    那么,这个时候劳动者可能会同时拿到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
  •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这些。
    (一)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是工作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的前后或者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的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的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 发生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条件;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如果不能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伤待遇问题,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工伤等级支付相关工伤赔偿金;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复杂,如果自己不熟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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