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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朋友是个贷款高手,我是个担保人。我把钱还给了他。我说我会分期付给他钱。我现在不能让任何人联系。我有贷款合同和收据。如果我去法庭,可以受理吗?

债权债务 2020-10-13 1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确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发生,借款到期也不按期归还借款,债权人就可以凭相关证据在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假若只是签定了借款合同,而实际并没有发生借款的事实,比如没有银行转账回单、没有在场见证人、没有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凭据等,这样说不能直接认为借款行为已经交易完毕。
    债权人需要收集完整的其他证据补充印证。
  • 贷款担保责任承担如下:
    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 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担保人需根据担保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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