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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的财产在婚后以赠与的形式转移给儿子,合同中注明该赠与财产仅作为婚前个人财产(实际上房屋是婚后购买的),不作为已婚夫妇的共同财产。现在想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作为共同财产。

离婚 2020-10-13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原共同财产的房产在夫妻双方名下,银行贷款在男方名下。根据离婚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现男方欲卖房如何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若将房产登记变更为男方名下,再售房显然手续较为烦琐。
    因此,只需女方配合男方进行售房即可。因此,只要男方和女方达成一个协议,约定女方只是配合售房,售房过程中的一切税费以及据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男方承担即可。另外,在协议中,男女双方也可以约定由男方在收到下家售房款的一定期限内,将男方依离婚协议应付给女方的补偿款一次付清。
  • 夫妻个人名下的财产,是婚后购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前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 认定离婚财产一般要看取得实际,婚后购买的财产,就算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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