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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分居13年以来,在法院起诉了2次,最后我们去了法院,儿子说我和母亲关系很好,法院为什么让他说,我反驳无效,现在还没有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离婚 2020-10-13 16: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起诉离婚之后,搬到单位单独居住,这属于夫妻分居。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原、被告提交的证据、法庭调查的情况来考量男、女双方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
  • 通过诉讼离婚,有判决书,没有离婚证。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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