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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公路桥梁修补上工作中,电焊工,电焊焊接工作时铁屑掉眼睛里,那时候没留意,就只买来点滴眼液,一段时间后双眼刚开始模糊不清,在家乡医院门诊被错诊是白內障,后去市医院说成闭角型青光眼,最终诊断为眼底黄斑烧伤造成双目失明,这能够评定为工伤事故吗?假如评残,能够评多少级?感谢!我还在公路桥梁修补上工作中,电焊工,电焊焊接工作时铁屑掉眼睛里,那时候没留意,就只买来点滴眼液,一段时间后双眼刚开始模糊不清,在家乡医院门诊被错诊是白內障,后去市医院说成闭角型青光眼,最终诊断为眼底黄

综合法律 2020-10-14 14: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误诊,从字面上理解,误诊就是错误的诊断。一旦医疗机构出现误诊,有些患者就当然地认为医疗机构就构成医疗事故。事实并非如此,误诊在临床医疗中有时是不可避免的,只有违反医疗常规与规范的误诊才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违反医疗常规造成的误诊,也并不当然就是医疗事故,只有符合医疗事故法定构成要件才能定性为医疗事故。违反医疗常规造成误诊,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失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该过失没有造成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规定的人身损害后果,则不属于医疗事故,如果与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也不属于医疗事故。
      再者,误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最终需要医疗鉴定专家点头才算。即便事实上属于医疗事故的误诊,医疗鉴定不点头,患者方有时也无可奈何。经过医疗鉴定过滤,误诊属于医疗事故的可能有减少几成。
      不属于医疗事故,一般来说医疗机构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即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也相当有限。  也就是说,因误诊而承担法律责任的终归是少数,医疗机构与医师实际上不必为此大惊小怪。
    倒是患者方因直观感受,对误诊不承担相应责任的不理解而增加医患关系的紧张。  判断某个疾病是否被误诊,也应该象诊断一个疾病一样,有个相对的标准。但是,由于误诊的原因复杂,不仅涉及到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还有病员及疾病本身的特殊性等诸多因素,所以难以制订一个准确的判定是否误诊的标准。
    参阅目前各种杂志对误诊病例的报道及对误诊所作的理论研究,我们提出如下几个相对的标准供临床参考:误诊发生在诊断过程之后、误诊的时间性、误诊导致误治、误诊未误治。
  • 你好,至少10级伤残,具体以鉴定结论为准,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 可以直接委托本律师处理的,这个要工伤认定再评残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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