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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个月,现在两人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女人应该还礼金吗?

离婚 2020-10-14 15: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针对您的情形孩子都已经三岁了,那么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关于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法院的判决也并不一致,有的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人认为的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观点并不一致,主要就要看您所在地的法院采取哪种观点了,因为法律没有规定,观点也存在争议,所以无论怎样判决都不能认为的违法的。
  • 你好,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 你好,如果已经登记结婚但未同居生活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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