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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没有通过房子。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甲方负责还是乙方负责?

交通事故 2020-10-16 09: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车辆过户手续怎么办,  车辆过户手续怎么办:  领表申请---登记审核岗受理---机动车查验岗验车---登记审核岗审核---档案管理岗复核---牌证管理岗编号---收费、领牌、照像、保险---档案管理岗领证  (注:各地办牌程序可能略有不同,以当地规定为准)  具体步骤:  
    一、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  
    二、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  
    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二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三、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四、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跨县过户的先到登记审核岗编新车号,档案管理岗审核后签发牌通知书,牌证管理岗收旧牌,发新牌、照像后等候取证(进口车发待办凭证).  注意事项:  行驶证遗失或记录填满、车牌使用后老化或损坏时,请按下列规定办理:  
    1、领取《补换证申请表》,加盖注册登记时的车主印章,补证应登报报失.  
    2、到登记受理岗申办补换证、换牌手续,检验岗对车辆进行认定.  
    3、到牌证管理岗等待通知交费、照像,国产车当日取证,进口车开具《待办证》,换牌者45天后以旧换新.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概述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交通事故,一般称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因有关人员实施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构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
    (一)交通事故须在道路上发生
    这里的道路一般专指公路、城市街道以及公共广场、停车场等。
    在院内通道、乡间小路上发生的事故,不构成交通事故,应按一般的损害赔偿案件处理。
    (二)受害人须有损害
    损害包括人身伤亡损害或财产损失,且这些损害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
    (三)致害人须有交通违章行为
    致害人一般是引起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员,也不排除其他人员。在道路上运行或通行时违反交通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即为违章行为。
    (四)致害人须有过失
    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致害他人构成刑事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承担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心理状态只包括过失。
    且过失采推定形式,即致害人须证明自己无过失方可免责。
  •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的定量、定性的结论;所谓定性,是指当事人有无责任;所谓定量,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应承担哪一种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交通事故诉讼后被告不赔:
    判决或调解生效后,被告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如果超过执行期限的,法院不再对被告强制执行,原告损害赔偿得不到实现。
    因此,原告要注意执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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