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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结婚患精神病,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离婚 2020-10-16 11: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提出了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妇女处于怀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会增加妇女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严重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婴儿的健康成长。一般来说,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分娩后一年内不得提出离婚。
  • 一方有病不是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不能索要离婚损害赔偿的,《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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