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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求老公的房子拆迁,婚后再下来,但是房子是他爸爸的名字,但是他爸爸死了,离婚后这个房子怎么分?

离婚 2020-10-17 11: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住房是婚姻期间取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住房产权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半权益。
      夫妻俩离婚时,可以一起协议住房的归属。
    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得到住房一方给与对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没有还清的贷款属于得到住房一方个人债务。以后贷款还清,放弃产权一方需要无条件配合对方办理住房析产过户。
    当然,如果住房无贷款问题,可以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直接去房管部门现在就办理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
      双方需要把达成的分割住房方法协议写入离婚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一式三份,离婚当事人各持有一份,另一份存档民政局。
      这份协议在离婚证领取的那一刻起合法生效。
      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凭这份离婚协议依法起诉维权。
  •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子女名下,如果父母没有明确的表示是赠予子女个人,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房子怎么分,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归该方所有。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归该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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