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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丈夫感情破裂,他是家里的儿子。我们现在要离婚了。我有两个孩子。他不想支付抚养费。我该怎么办?我不想给孩子。因为孩子都是我的名字。孩子是否全部归我。

离婚 2020-10-17 1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时,双方可向法院提出财产分割问题。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如果你丈夫执意要离婚,即使你不同意,他经过两次起诉后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你还不如积极应对,可以就孩子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有你丈夫有外遇的证据,还可以向法院要求你丈夫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济南胥凤律师。
  • 你好,
    1、你自己先确定好是否同意离婚。
    2、对方不忠于婚姻,属于过错方,建议提前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届时可提起赔偿要求。
    3、孩子的抚养一般是每人一个。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但对方有过错,有权要求其少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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