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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你好,我13年在一个小区购买的住宅,开发人员把我购买的住宅抵押在银行,我购买前已经抵押了,没有通知我,贷款没有完成,购买合同当时签字的13年底交房,几年后一直没有交房,购买合同的交房日期也被他们擅自涂上,现在开发人员法人也因经纪问题被判刑,我现在需要入住,我该怎么办?律师先生,你好,我13年在一个小区购买的住宅,开发人员把我购买的住宅抵押在银行,我购买前已经抵押了,没有通知我,贷款没有完成,购买合同当时签字的13年底交房,几年后一直没有交房,购买合同的交房日期也被

银行 2020-10-17 1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
    一、二条所列条件。未取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 要看你手里的合同是否有规定?
  • 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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