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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婚前和前女友买的房子,只写了女方的名字,但是房贷和首付都是他自己出的。现在我们要过户,女方不做,要钱。首付的时候,女方给了5万。但是,我老公分期还了5万,还有一部分没有还完。我们能做些什么来使它合理我老公婚前和前女友买的房子,只写了女方的名字,但是房贷和首付都是他自己出的。现在我们要过户,女方不做,要钱。首付的时候,女方给了5万。但是,我老公分期还了5万,还有一部分没有还完。我们能做些什么来使它

离婚 2020-10-17 19: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产权证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该房产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结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能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对于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如果结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均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一方婚前支付的首期付款,由另一方返还一半;尚欠的贷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返还。
  • 以登记为准,写个人的就是婚前个人财产,未写的一方只能分割增值部分;写两人的,就是共同财产。
  • 女方名下的房是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但是如果女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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