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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一个已婚男人同居十年,有一个三岁的女孩!他现在不关心我们,也不给钱养孩子。我可以告他重婚罪吗?

离婚 2020-10-18 06: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的表现有:
      
    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
      
    2、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建立事实婚姻关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建立事实婚姻关系。
    3、重婚主体分为两种:
      一是重婚者,所谓“重婚者”是指有配偶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人。
      二是相婚者,所谓“相婚者”是指本人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
    重婚属于自诉案件,只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才可以对其判刑。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如果你姐与对方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得,且同居时知道男方已有配偶,你姐也可能构成重婚,反之应由男方独自承担法律责任。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如果你姐与对方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得,且同居时知道男方已有配偶,你姐也可能构成重婚,反之应由男方独自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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