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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交了押金,没签合同,现在后悔了。我不想租房子。我可以退还押金吗

合同纠纷 2020-10-18 13: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107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所造成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17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根据不抗力的影响大小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后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但不排除合同规定范围内:如果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明确规定,承租方有提前周期内通知出租方,将不算违约的情况,且承租方也在规定的周期通知了出租方不在租住出租方的房屋,那么出租方需要退还承租方押金。
  • 没签合同押金能退的。根据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押金的。《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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