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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有一小孩,三岁,她同意离婚,但是双方都要孩子,妻子没有工作,我的工作不固定,但是一个月可以赚2000多。最近她带着孩子跑回了娘家,但其实孩子都是的我的父亲在带,吃饭是我父亲喂,睡觉也已经跟我父亲睡了一年了,现在她带着孩子走了,给我和父亲带来了很大的精神伤害。她娘家的父母从来没带过孩子。我现在只有父亲,母亲刚去世,孙女是父亲活下去的唯一希望。我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另外我的姐姐和姐夫在天津当老师,生活富裕,很爱护这个侄女。我的父亲每月也有收入,而且我们家在县城附近,妻子家比较贫穷,家在郊区。请问我能要回我的孩子吗?我的父亲都快想疯了。

离婚 2018-06-29 11: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回孩子:协议方式和起诉方式。
  • 不满2周岁的孩子属于婴儿,从有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出发,以随哺乳的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此,如果你愿意抚养孩子的话,你是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但若你有下列情形的话,孩子可以由其父亲直接抚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你共同生活的;
    2、你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
    3、其他原因:如染有吸毒、赌博等恶习;
    4、你与孩子父亲协商后,你同意孩子由孩子父亲直接抚养的。
  • 您好,不管哪一方提出离婚,双方就抚养权协议不成的,起诉到法院,法院会结合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以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您想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就应该提供您适合抚养孩子的有利证据,比如说孩子从小和您一起生活成长等。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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