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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我,但是他爸爸没有给孩子任何抚养费。我有权利改变孩子的姓氏吗?谢谢你。

离婚 2021-02-28 15: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一般来说,针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父母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如果能够协商一致,法院会尊重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是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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