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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车主,之前垫付的医药费,可以要回来吗

交通事故 2021-03-01 0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并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交强险条例》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那么肇事方都应该按照事故责任予以赔偿。肇事车主因为垫付的医药费如果没有超出保险范畴,也没有超出自己应该承担的范畴,那么车主可以要求在法庭上一并处理。
    如果超出承担的部分则要求保险公司予以扣减,直接归还车主。
  • 法律并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交强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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