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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咨询下,安排周末加班1天只给半天调休,累计调休剩余天数不能超过3天,超过3天不能提调休。企业这种做法合理吗?没有明文规定,只要提调休单人资直接退回不给理由咨询下,安排周末加班1天只给半天调休,累计调休剩余天数不能超过3天企业这种做法合理吗?

综合法律 2021-03-01 0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在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劳动时间的,应当依照法定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 安排劳动者周末加班的可以调休,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 周末加班一天,可以调休2天,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周末加班1天是否可以调休2天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制度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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