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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结婚已经三年了,没有登记。当时我给了6.6万彩礼。现在想离婚。我需要退彩礼吗?还有生孩子,他花了2万,是他自愿花的,孩子不是男人的,因为男人生病了,不能睡在一起。

离婚 2021-03-02 1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结婚证 彩礼要退。可以要求退还。而且是全额退还。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举办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证的,不是合法夫妻。已经同居生活的,可以主张退回部分彩礼。没有同居生活的,要求退还彩礼一般法律会支持的。
  • 彩礼是基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当目的不存在,赠与行为自然也就无效了。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需要退还彩礼;如果虽然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需要退还彩礼;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也需要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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