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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我想问一下和别人同居生孩子是不是重婚罪,但是他们没有结婚然后分居,但是没有离婚。

离婚 2021-03-03 1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同居关系。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同居关系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四)解除同居关系,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 同居不等同于重婚。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法律上面,重婚和同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然具体的构成也是不同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婚姻法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规定。
  • 同居是否构成重婚关键看同居是否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生活。构成重婚罪情况有: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登记结婚;
    2、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3、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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