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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他们死前签了离婚协议,协议中写明债务不涉及对方,由债务人还钱。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离婚 2021-03-05 0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一方不知情的理由不能用来对抗债务人,而是要进行举证为另一方的个人债务才能对抗。
  • 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 婚前一方个人债务,由一方承担,另一方无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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