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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两个月了,不发传票,也不开庭怎么办

离婚 2021-03-06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
    1、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签收邮件的,即视为送达。
    2、通过将传票留置在其住处的方式送达。
    3、无法通过上述方法送达的,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的,即视为送达。
  • 立案五个月不开庭的应当等法院开庭的传票。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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