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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咨询,全新装修家电要写明租期一年,押二付一,每月3号前缴纳当月租金。租用几月后就,租金到30号了还以各种理由拖延未缴纳,数月的物业费等也没有缴纳,依据合同通知租客清理出房屋了,房东除扣除全部押金,合同中还约定了房客需额外赔付两个月租金,是否合理,能否被支持?扣除押金后,最后一个月拖延未付的租金能否要求缴纳,未缴的物业费呢能否要求额外缴纳?房东咨询,全新装修家电要写明租期一年,押二付一,每月3号前缴纳当月租金未缴的物业费呢能否要求额外缴纳?

合同纠纷 2021-03-06 16: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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