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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同意和我媳妇离婚,因为她在外面有人,没说什么。她自己也答应离婚,可以给任何孩子抚养费,但是她到现在两年都没给一分钱!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3-06 19: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所以,你完全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给与抚养费,并中止对方看望孩子知道中止事由消失为止
  •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后,由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如果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不支付的,可向另一方索要抚养费。
  • 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你还要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你要抓紧时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过了两年时间法院就不给执行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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