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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08年到17年一直在工厂工作。工厂从来没有和我签过劳动合同,交过社会保险。现在想辞职。可以向老板要求赔偿吗?谢谢你。

保险纠纷 2021-03-08 16: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不交保险,职工可以带着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劳动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职工有向单位要求补偿的主张如下: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 可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以及有关经济补偿,具体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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