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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东方体育中XX工地上班,晚上休息时间上厕所,下楼梯,地面上铺一块大铁板,因生活区没照明灯,脚不小心碰到铁板,大拇指甲碰掉了,请问能算工伤吗我在上海东方体育中XX工地上班,晚上休息时间上厕所,下楼梯,地面上铺一块大铁板请问能算工伤吗?

综合法律 2021-03-10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员工是在上班的休息时间收到伤害的,认定为工伤;不是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收到事故伤害的,不属于工伤。
  • 员工在休息时间受伤是否认定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 在工作场所受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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