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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离婚的事情,就是我们结婚的时候,老公彩礼钱过去了,然后她爸妈给了我老婆两倍的钱。这是共同财产吗?后来,我用这些钱买了一辆车。汽车属于共同财产吗?可以要求女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吗?

离婚 2021-03-10 16: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依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的钱物属于彩礼钱。
  • 车子是否为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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