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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3年,孩子11岁,如果要回孩子抚养权,他不出抚养费,可以不允许他探视吗?我去母亲离婚3年,孩子11岁,如果要回孩子抚养权,他不出抚养费,可以不允许他探视吗视吗?

离婚 2021-03-10 19: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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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 夫妻感情不和导致离婚。离婚协议会对婚生子女的抚养和探视做出约定。双方都应当按协议履行。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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