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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起诉要求拆迁户籍所在地,起诉人可以分割财产吗?

离婚 2021-03-14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 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 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 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 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 目前离婚财产是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如果夫妻双方要分割的话,需要平等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起诉时要求分割财产,会产生较多的诉讼费用。为避免过多交费,但是如果子女抚养权不解决,只起诉离婚和分割财产,这个在司法实务中还是比较少见,也不太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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