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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离婚就和别人同居,生了孩子。我老公离婚了。请问我有没有犯重婚罪?

离婚 2021-03-14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和别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半年以上的,涉嫌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没离婚和别人同居是犯法的,婚姻法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当事人如果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其中之一,那么就依法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没离婚和别人只是同居的话是不构成重婚罪的。但是,如果领取了结婚证的话就构成了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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