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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到三个月,有个孩子快六个月了。我想离婚,但我丈夫不同意。我想知道我老公是不是四川人,我是不是湖南人。湖南可以起诉离婚吗?我现在没有工作,我老公也没有工作。我能监护我的孩子吗?

离婚 2021-03-16 0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多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该子女的意愿。同时在次产分割上,也应当适当考虑子女的成长,合理分配。
  • 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帮助可联系。
  • 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向被告住所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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