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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女的。我想问一下,婚后父母送我一套拆迁房,上面写着我的个人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拆迁补偿 2021-03-17 0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父母婚前出资付房屋首付,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男方出的8万元与女方出的4万元都是双方父母单方赠与自己子女的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婚后购得房屋,男方父母出资23万元,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的情况,你的情况应理解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第三,夫妻共同财产减去夫妻共同债务(剩余贷款)可以主张平分。 第四,婚内社保、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可以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婚后取得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
  • 女方父母名下的房屋是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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