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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前夫家有四合院。婚后又盖了一套房子。离婚后两个女生如何分配财产?

离婚 2021-03-17 09: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自建共有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首先,夫妻的共有房产有双方协议处理;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 离婚财产属于婚前个人所以,另有约定除外。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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