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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房,共同还贷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21-03-17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证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房产证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夫妻名下的,视为对夫妻两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夫妻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房产证写的夫妻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都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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