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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家鱼塘旁做棚子,包给包工头做,里面有一个工人在完工的时候自己从上面跳下来,脚受伤了,谁应该负责

损害赔偿 2021-03-17 14: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非工作场所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责任认定是当事人。
  • 非工作场所受伤是否为工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如果因履行职务面受伤,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就属于工伤。
    ,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承担一定的工伤津贴。
  • 一样可以申报工伤,建立的属于雇佣关系,用人单位一样需要承担责任的。包工头是自然人,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伤害的,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其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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