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男方父母结婚前后一共给儿子买了两套房子,只写了一个媳妇的名字。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 2021-03-18 0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家电如果其父母指明是赠与女方的财产的话,那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 住房虽然婚前买下,但是房产证是两位名字,这房子产权就是两位共有。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给予对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可以把分割细则写入离婚协议,离婚之后双方一起凭离婚协议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析产过户,重新办理一方当事人名字房产证。
  • 结婚前,一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出资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酒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