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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为老板开一辆小型货车。现在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出具了责任书,判我们负全责。现在医药费四五万,超出保险范围。我想问超额部分谁来承担。现在老板要我自己承担大部分医药费。现在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21-03-18 08: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
    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 你好,工地老板是有过错的,可以在治疗结束后,向法院起诉工地老板主张按照过错责任进行赔偿。可致电详询。
  • 老板承担的,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带上证据材料当面咨询,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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